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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书 - 打猎加点:从败家子到满级杀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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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打猎加点:从败家子到满级杀神》第一百零八章 那可是捕头啊!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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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间内的气氛,因为林清婉那句极其护短的话,变得格外欢快。

酒宴正酣,一直咬着筷子、满眼崇拜看着自家二哥的沈兰,忽然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,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:

“二哥,刚才在县衙门口,那个主簿大人明明都说要让你当捕头了,你为什么不要呀?”

“那可是县衙里的大官,能天天穿着官服威风凛凛的呢!”

此话一出,包间里原本热闹的动静不禁一缓。

不仅是沈兰,沈大柱、沈山,甚至包括林清婉在内,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在了沈岳身上,眼神中都带着不解。

在这个皇权不下县、胥吏大如天的时代,县衙的捕头,那可是实打实的土皇帝!

黑白两道通吃,油水极足,多少人削尖了脑袋、倾家荡产都求不来。

沈岳倒好,送到嘴边的肥肉,居然被他极其果断地给吐了出去。

沈岳闻言,并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坐在对面的林彦。

林彦见状,赶紧放下酒杯,苦笑着连连摆手:“贤侄,你可别看老夫。”

“老夫虽然花了大价钱买通李弗,让他今天务必在关键时刻替你造势撑腰。”

“但这老狐狸突然开口要给你砸一个捕头的位子,这绝对是他自己的主意,老夫也是一头雾水啊!”

沈岳了然地点了点头。

果然这李弗能坐在县城主簿的位子上,也不是白混的,自有一番心机。

“二叔,你咋想的啊?那可是捕头啊!”沈山抓心挠肝地问道,“当了捕头,咱们家在这武安县不就彻底横着走了吗?”

“大哥,你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。”

沈岳夹了一粒花生米放进嘴里,顺势说道:“若是放在太平盛世,这捕头自然是个好差事,铁饭碗。”

“可你们看看如今这世道?城外流民遍地,深山里变异凶兽成群结队,这天下,早晚得大乱!”

与此同时,他在心里暗自腹诽:老子的系统就是要去深山老林里斩妖杀怪才能升级,真要去县衙当个朝九晚五的捕头,天天被一堆琐事拴在城里,那才是自断生路!

当然,这话不能明说。

沈岳放下筷子,“再者,你们刚才没看到县尉张宇那张死了爹一样的脸吗?赵捕头死了,那捕头之位就是他眼里最肥的一块肉,他正盘算着怎么安排自己的心腹上位呢。”

“李弗当众要把这位置给我,就是在挑拨离间!”

“我若是一口答应下来,名义上我是捕头,可实际上呢?顶头上司是恨我入骨的县尉,手底下的差役全是他的眼线。”

“我沈岳就是有天大的本事,也是深陷泥潭,处处受制于人!”

听着沈岳这番条理清晰、极其毒辣的剖析,在座众人皆是倒吸一口冷气。

他们只看到了捕头的风光,却完全没看到这风光背后的政治漩涡!

“贤侄高见!这等抽丝剥茧的眼光,老夫自叹不如!”林彦忍不住拍案叫绝,但随即又皱起了眉头,“不过……贤侄既然不想做官,那今晚又为何要主动在醉仙楼设宴,邀请田成他们三位赴局?”

“因为我要办一件比当捕头更重要、更能保命的大事。”

沈岳目光如炬,一字一顿地吐出四个字:“组建团练!”

“团练?护卫队?!”沈山猛地一拍大腿,瞬间反应过来,“老二,你之前在家里说要在村里拉起一支队伍,就是为了这个?!”

沈岳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“没错!这世道越来越乱,把身家性命寄托在县衙那帮见钱眼开的官差身上,简直就是找死!”沈岳的声音掷地有声,“我要在青山村,拉起一支完全听命于我沈岳的私人武装!但这必须要有官府的明面批文,否则就是拥兵自重、形同造反!”

“所以,我今天绝不能得罪张宇,不仅不能得罪,我还要在今晚的酒局上,让他们乖乖地把这组建团练的文书,双手给我奉上!”

轰!

包间里死寂了一瞬。

林彦和福伯对视一眼,两人的眼神中充满了极其强烈的震撼。

在别人还在为了一日三餐、为了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,眼前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竟然已经开始在这乱世之中排兵布阵、割据一方了!

“运筹帷幄,胸怀天下……好一个少年英雄啊!”福伯端起酒杯,由衷地赞叹。

林清婉坐在一旁,眼中异彩连连,情意几乎要化作实质溢出来了。

这才是她林清婉看中的男人!

有勇有谋,顶天立地!

……

酒过三巡,包间里的气氛愈发融洽。

林彦几杯烈酒下肚,白净的脸庞泛起红晕。

他搓了搓手,神色间突然多了一丝不好意思的忸怩。

“贤侄啊……那个,老夫有个不情之请。”林彦干咳了两声,厚着脸皮开口道,“上次在你家,咱们谈起过那副变异狼王骨的事情……不知贤侄,是否还愿意割爱啊?”

林彦一边说,一边极其麻利地冲着旁边的福伯使了个眼色。

福伯心领神会,立刻从怀里掏出厚厚一沓银票,极其恭敬地双手放在了沈岳面前。

“沈公子,这是一千两银票,汇通天下的不记名银票,整个大乾王朝通兑!”福伯笑呵呵地说道,“只要您点头,这银票您随时拿走!”

看着那一千两银票,还没等沈岳开口,林清婉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。

她极其俏皮地看向林彦,眨了眨眼睛,揶揄道:

“爹,我可记得某人上次在青山村的时候,还嫌弃这一千两银子太贵,满脸肉痛地想要压价呢。”

“怎么今天这么痛快就把银票掏出来了?现在不觉得贵啦?”

被自家亲闺女当面揭了老底,林彦那张老脸瞬间涨得通红,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
“咳咳!此一时,彼一时嘛!”

林彦硬着头皮,干笑着解释道,“上次那狼骨虽然罕见,但也只是件奇物。可现在不一样了!”

“如今‘青山客’大侠的名头响彻整个武安县,那变异狼王可是大侠您亲手斩杀的头号凶兽!这副狼骨要是炮制出来,那就是大英雄斩妖除魔的绝世战利品!”

林彦讪笑地道:“这等自带传奇色彩的宝物,别说是一千两,就算是两千两,送到郡城里那些达官贵人面前,他们也会抢破头的!”

听到林彦这番大实话,林清婉极其护短的属性再次爆发。

“好哇!原来这狼骨现在这么值钱!”林清婉秀眉一挑,直接坐到了沈岳这边,帮腔道,“既然如此,那爹你这一千两可就不够了!沈大哥,咱们不能卖便宜了,得加钱!”

林彦嘴角疯狂抽搐。

造孽啊!

自己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,生出这么个处处坑爹的闺女!

看着林彦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,沈岳忍不住哑然失笑。

“好了清婉,就别逗林伯父了。”

沈岳极其果断地伸手,将桌上那一千两银票揣进了怀里,没有丝毫坐地起价的贪婪。

他端起酒杯,冲着林彦遥遥一敬,语气真诚:“林伯,我沈岳做买卖,一口唾沫一个钉。当初说好了一千两,就是一千两。如今名气再大,那也是百草阁帮我造的势。”

“这银子我收了,等下次我进城,一定将那副完整的狼骨亲自送到百草阁!”

见沈岳如此信守承诺,不仅没有趁火打劫,反而把账算得清清楚楚,林彦激动得猛地一拍大腿!

“好!痛快!”

林彦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脸上满是畅快,“老夫做了一辈子买卖,就没见过比贤侄更爽快的人!有你这句话,老夫还有什么不放心的?这狼骨,老夫就坐等贤侄送来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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